我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1616

为贯彻埇桥区档案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市档案局工作部署要求,1月23日上午,我院在行政办公区党员活动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知识培训。培训由院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共同组织,各行政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户学敏院长主持,病案科邸婧主任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内容,结合我院综合档案室工作实际,为大家进行了此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邸婧主任就新修订《档案法》与旧版对比,为大家详细讲解了主要补充完善部分,并且为大家介绍了综合档案室概况,包括布局,硬件设置,及存贮档案情况等。

各科室代表积极讨论,他们就如何结合我院实际开展《档案法》宣传落实工作及各自科室相关的档案保存与处理等情况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人事科、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等相关科室对各自科室的档案收集保管及移交情况做了简单介绍,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户学敏院长做总结发言,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营造良好氛围。我院各档案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组织学习《档案法》全文,精研《档案法》条款,深刻领会《档案法》修订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修订内容。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普及。我院各科室要将《档案法》宣传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和释义,让公众及时了解熟悉新修订《档案法》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档案法》的知名度。

三、要全力贯彻执行,注重活动实效。我院各科室要把新修订《档案法》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及时修改现有的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工作制度。

此次组织学习《档案法》活动,让我们对档案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知,档案是我院发展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像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在医院的发展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档案的保存利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