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5 浏览次数:137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6月25日至8月8日对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 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三 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微信二维码,开通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埇桥区运粮河路398号如家酒店(禾香园店大时代酒店院内)六楼620房间;

(二)邮政信箱: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751号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4000);

(三)意见信箱:

埇桥区运粮河路398号如家酒店(禾香园店)大门北侧;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大门东侧(银河一路26号);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门东侧(银河一路25号);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大门东侧(淮海路与鞋城三路交汇处)。

(四)电子邮箱:yqqwxcbdszny@163.com;

(五)微信二维码:请扫下方二维码;

(六)值班电话:18155793539。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8: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6月25日



转自埇桥纪检